[作者:嵇玲 ; 來源:光明日報教育家; 時間:2018-01-23; 閱讀:6852次]
編者按:陽光教育集團徐揚華總經理榮登光明日報《教育家》2018年第01期封面人物。《教育家》雜志由光明日報主管,光明日報出版社主辦。秉承“根植教育,傳承文化,服務教師,教育興國”的宗旨,定位于教育界人物雜志,構建教育界及關注教育的各界人士交流真知灼見的平臺。
以下為專題全文:
一個民辦教育“老炮兒”的思考
文 | 記者 嵇玲
最初促使徐揚華一畢業就走上民辦教育之路的原因,如今看來有些“憤青”:看不慣公辦學校的論資排輩,看不慣人文學科搞標準答案、理科搞題海戰術,看不慣學校對藝術和體育的漠視。
在民辦教育的大江大浪中鍛煉了20余年,從最初的基層工作者到管理者,再到創業者,徐揚華努力改變著那些他當年看不慣的事情,他也做到了。如今,他知道,那些“看不慣”不是公辦學校特有的問題,而是在應試教育重壓下,教育被扭曲了。
徐揚華堅持寫了很多年博客,其中不乏對民辦教育的真知灼見,他的碩士畢業論文做的也是“民辦教育的集團化發展戰略研究”。這些年,對于中國的民辦教育,他有很多自己的思考。
吃透政策方能享受政策紅利
2017年7月1日,修訂后的《民辦教育促進法》正式實施,長久以來被詬病的“合理回報”的模糊說法被摒棄。確立了民辦教育分類管理的模式,規定民辦學校舉辦者可以自主選擇設立營利性或非營利性學校,但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。
對于“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”,很多人唱衰,認為這是中國民辦教育的后退,但徐揚華不這么看。
“一方面,避免了大批無良資本進入義務教育階段,另一方面,對營利性和非營利性的區分,又使投資教育的人有了營利的合法性,包括證券化、融資、財產所有權等問題,都得到了解決。”徐揚華說。
《民辦教育促進法》規定,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不得取得辦學收益,學校的辦學結余全部用于辦學。同時,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相比營利性民辦學校,享有政府補貼、基金獎勵、捐資激勵等扶持措施;非營利性民辦學校享受與公辦學校同等的稅收優惠政策;新建、擴建非營利性民辦學校,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與公辦學校同等原則,以劃撥等方式給予用地優惠。
陽光教育集團的定位一直是普惠性,林騰蛟甚至資助了很多汶川地震的孤兒在學校里讀書。在徐揚華看來,他的這位師兄做的不是教育產業,而是教育事業,“企業家辦教育,這是很多企業成長到一定階段的必然。相比于捐資助學,自己辦教育、培養社會需要的人才,是更加可持續性發展的一條道路。英美很多的大財團,也都在做非營利性的民辦教育。”
急著賺錢,動作會變形
2009年,徐揚華寫過一篇博客,題目是《民辦教育必須是真教育》,文中寫道:“民辦學校是市場經濟的產物,必須尊重教育規律和市場規律。說白了,要想辦好一所民辦學校,必須有足夠的錢,保證硬件建設,保證教師工資;更重要的是,老板必須不求回報,至少不急著在十年之內求回報。”
至少十年內不求回報,這一點徐揚華至今仍然堅持。“急著賺錢,動作難免會變形。最終受影響最大的是孩子。從長期來看,民辦教育是會有收益的,利潤率大約在20%~30%,只不過這個利潤率并不是一開始就有的,而是養育了五年八年之后,因為你的辦學質量和品牌得到社會認可,水到渠成的。”徐揚華說,“我的基本想法就是,取之于教育,用之于教育。不停地去做強做精,打造精品課程,未來都是會有價值體現的。”
董事會并沒有對徐揚華提出短期內的目標要求,教育集團將來發展好了能上市固然好,但這并不是他們所追求的。“雖然我們現在在實體辦學上結余不多。但是打造出了這么多的產品,包括管理標準、課程體系,這些都是應該有價值的。”
教育要與企業思維融合
2004年左右,徐揚華最喜歡的雜志是《中國企業家》。“教育的管理,整體上落后于企業的管理。”這是他當時最深的體會。
在徐揚華看來,很多校長是老師出身,先天缺少了企業管理的系統培訓。從整體上來說,教育工作者的思維模式偏向于感性,更關注人文情懷,往往缺少“企業家精神”,不太注重投入產出分析、市場競爭力與客戶滿意度。在另一個極端,很多企業家辦學,純粹以企業經營的方式來管理學校,殺雞取卵,急功近利,把一些校長嚇跑了。
“這些年,我觀察了很多發展得比較好的民辦教育集團,都是首先解決了兩者之間的矛盾。如何能在集團化管理體系之下,追求品質、追求品牌,真正落實教育理念,真正把教育效果落實在每個孩子身上,同時又能把董事會關心的運營效率、經營績效完美結合起來,這對一個民辦學校的校長來說,是一個巨大的考驗。”徐揚華說,教育集團的管理者同樣面臨著考驗,“如何在集團的管控與支持、校長的自主性之間去做一個平衡,也是一門大學問”。
集團化發展給民辦教育提供了一個很好的路徑,因為有一套相對成型的管理體系,從而降低了個體差異所帶來的風險。
找準定位,切忌通吃
定位,是民辦教育不可回避的一個問題,甚至是關系到生死存亡的大事。
徐揚華把陽光教育集團定位于“精英教育”,最初也有一些反對的聲音。“非營利性、普惠性的教育事業,這是我們的發展戰略,也是不會變的。”徐揚華說,而精英教育是體現在理念上、課程上、自主選聘教師、自主雙選學生和家長的體制下,恰恰體現了民辦教育的個性化。
從宏觀上來看,國家最近二十多年對民辦教育定位也在發生轉變。
1994年,《社會力量辦學條例》中將民辦中小學校界定為國家實施義務教育的“補充”;2004年,《民辦教育促進法》定義民辦教學為“組成部分”;2010年,《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(2010-2020年)》中,又將民辦教育定位為“重要增長點”“促進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”。從字詞的變化也可以看出,民辦教育越來越被國家所認可。
“ 要上學,找公辦,政府做托底。要擇校,找民辦,讓家長和孩子有多樣化的選擇。”徐揚華說,民辦學校一定要有區別于公辦學校的特點,才有獨特的價值。所以,他從不回避“ 精英教育”,“ 社會在發展,不是精英泛濫,而是精英太少。希望我們的教師成為新時代的精英教師,課程都是精品課程,為國家和民族培養具有中國靈魂國際視野的未來精英。但是對于學生,我們不會去提‘精英’二字,反而要強調富家寒教,讓他們有更多、更有挑戰性的成長機會。”
在徐揚華看來,生源定位于精英聚落或者后進生群體、收費定位高端一些或者偏低一些,都不是問題,但民辦學校一定要有準確定位,不必試圖通吃。